2018年01月23日 |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  点击数: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海外引智力度,优化海外专家聘请结构,加快国际化办学进程,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学校安排,现就聘请长期高水平海外专家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要求

(一)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或较高造诣;

(二)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无犯罪或学术欺诈等不良记录;

(三)起聘时间介于2018年9月——2019年9月,时长一般以一学期或一学年为宜,可适当延长。

二、工资待遇

(一)学校负责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及聘期住宿费;

(二)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专家聘期工资和其他待遇;

(三)如达到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如申请到国家或省有关外国专家项目资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各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专家人选并上报学校;

(二)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论证,确定聘任计划;

(三)学校与列入聘任计划的专家签署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积极联系,对候选人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学、科研经验的高水平海外专家人选,并分别于3月15日前、11月15日前报送附件表格。

联系人: 霍文婧  李杰  刘涛

联系电话:80956  80954  80217

电子邮箱:huowenjing0506@163.com

附件:一、拟聘请高水平海外专家信息汇总表

         二、高水平海外专家需求汇总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编辑:向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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