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19日 | 作者:党委宣传部 |  点击数: |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17年,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各单位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学校美誉度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决定评选表彰山东师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和最具影响力新媒体、校园新媒体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各部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校教职工;最具影响力新媒体的范围为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的新媒体平台;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评选范围为在校学生。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先优个人申报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宣传思想文化先进单位

1.评选条件

(1)重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

(2)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有宣传策划,经常向学校党委宣传部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和素材,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新闻采访、选题策划、新闻投稿等工作。

(3)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单位官方微博、微信校内备案手续完备,作用发挥好;宣传橱窗(展板)等宣传阵地管理有序。

(4)2017年度在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信以及省级和省级以上纸媒、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刊发重要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4篇。(重要宣传报道是指综合反映本单位特色、亮点、经验、成果的专题报道、重点报道;重要个人宣传报道是指篇幅较大、有较大关注度和影响力的人物专访或通讯报道。)

(5)所在单位未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和较大负面舆情事件,未在校外媒体上出现有负面影响的宣传报道。

(6)评选数量:20个。

2.评选要求及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师大宣传思想文化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

(2)会同有关部门审议申报材料,提出候选单位名单。

(3)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先进单位名单。

(二)宣传思想文化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工作,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2)热爱热心宣传思想工作,积极撰写新闻稿件,为学校及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3)2017年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选题策划、新闻采访、文稿撰写、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在网络舆情宣传引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无失实报道、新闻抄袭或严重工作失误等行为。

(5)评选数量:30人。

2.评选办法

(1)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报1人,并认真填写《山东师大宣传思想文化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

(2)会同有关部门审议申报材料,提出候选人名单。

(3)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三)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科研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无教学事故。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严格执行校园管理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山东师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表现突出。

(5)评选数量:30人。

2.评选办法

(1)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报1人,并认真填写《山东师大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2)会同有关部门审议申报材料,提出候选人名单。

(3)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四)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

1.评选条件

(1)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的全校各单位开办的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2)新媒体平台在内容创造、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和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3)对学校官方媒体贡献度高,联动发展,促进校园媒体融合、推动学校新媒体整体影响力提升。

(4)在校园传播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讲述山师好故事,师生评价好。

(5)评选数量:10个。

2.评选办法

(1)申请。在党委宣传部备案的校内各单位官方新媒体,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2017年度《山东师大“最具影响力新媒体”申报表(组织)》(附件4)。

(2)初评。由党委宣传部汇总申请材料,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展示与评审。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展示,网络投票得分占40%。线下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审,得分占60%。在此基础上产生“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

(五)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

1.评选条件

(1)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备的校园新媒体组织中的优秀学生骨干均可申报。

(2)在新媒体建设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原创、采编、运营、技术创新、推动媒介融合等工作,对学校官方媒体贡献率高。

(3)评选数量:30名。

2.评选办法

(1)各新媒体平台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每个单位限报2人,并认真填写2017年度《山东师大“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申报表(个人奖)》(附件5)。

(2)会同有关部门审议申报材料,提出候选人名单。

(3)展示与评审阶段。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进行线上投票展示,网络投票得分占40%。线下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评审,得分占60%。在此基础上产生“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月24日(周三)下午17:00前交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一层南头112办公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sdnu.edu.cn,联系人:向玉贞;联系电话:80021。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8日

编辑:向玉贞

终审:昌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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