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 | 作者:校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  点击数: |

为展示学校办学历史、办学成就,彰显广大师生、校友的风采和业绩,全面生动地再现学校发展历程,学校拟筹建校史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征集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有关的实物、图片、史料和故事等,以供陈列、展示,激励后人。

一、征集范围

(一)山东师范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产学研结合、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基本设施以及革命斗争、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

(二)山东师范大学各个历史时期,做出过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校领导、院士、著名教授及其他卓有成就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证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纪念意义的生活用品等。

(三)有关山东师范大学历史发展和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山师故事”或“我与山师的故事”。

(四)其他有保存和展览价值的文物或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类

1.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碑刻(文)、拓片及文字说明;

2.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等;

3.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4.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

5.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宣传印刷品等;

6.学校教师编写的专著、译著等(含早期油印本、刻印本);

7.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书、聘任书、信函、手稿、讲稿等;

8.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9.学校各个时期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文体活动时的文字记录和形成材料;

10.师生员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材料。

(二)图片类

1.反映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2.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3.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

4.各个时期特别是早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5.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6.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的照片;

7.组织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

8.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照片。

(三)实物类

1.学校不同时期的徽章、印章、校训、校标、纪念章、票证;

2.带有老校名印记的物品;

3.学校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讲义、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4.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

5.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6.师生校友收集、保存的“老物件”(如校徽、校服、办公家具设备、教学实验仪器、生活用品、劳动工具、文体用品等);

7.师生校友创作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剪纸、工艺品等;

8.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革命烈士、有影响的华侨和境外华人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及实物等;

9.学校教学科研人员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及相关实物;

10.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

11.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的聘书、证书、媒体报道资料等;

12.校友会、同学会形成的各类材料;

13.其他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四)故事类

1.关于山东师范大学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记叙;

2.具有山师精神或人文情怀的校园趣闻、生活轶事类故事;

3.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三、征集说明

(一)提供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二)故事类文稿以叙事为主,力求客观、详实、生动,字数在500-1500字为宜,体裁格式不限,学校将汇编成册并通过采访当事人、讲述人以及场景再现等方式制作“山师故事”视频短片。

(三)档案馆负责对征集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妥善管理。如捐赠原件有困难者,希望能将原件提供给学校负责部门进行复制、翻拍,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复制品展出时,经征得同意,注明原件出处或提供者姓名。

(四)欢迎向学校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实物线索,并协助沟通、征集。

(五)学校将通过向捐赠者(个人或单位),推荐、提供校史文物线索的有关人员颁发捐赠纪念书、奖励证书以及在校史馆展览中署名等方式,表示感谢。

四、征集方式

(一)直接送交:可将有关校史资料及文物直接送交山东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信函邮寄:邮寄时请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是否捐赠,以及其它特殊保管要求(信封上请注明“校史资料”)等。电子文档史料可以直接发至本公告提供的电子信箱。

(三)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登门领取。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二楼0220,校友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文亮

联系电话:0531-86180000

邮 编:250014

邮 箱:xinxi0808@163.com


                                                                                                            山东师范大学校史馆

                                                                                                            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编辑:崔   勇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