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1日 |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张鸥 |  点击数: |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认定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的批复》,同意认定34个合作研究中心为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候选单位。我校申报的“山东省与日本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和“山东省与东非地区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入围候选单位,培育期为一年。

我省与特定国家或区域开展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的设立,旨在整合我省高校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所积累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和科学研究资源,对特定国家或区域的教育制度、民族文化、交流合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掌握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为我省对外开放提供咨询服务。

此次申报工作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社会科学处共同组织。我校申报的“山东省与日本交流合作研究中心”以现有的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山东与东亚区域日语文献研究中心和济南中日交流之窗为依托,借助中日两国优质资源和丰硕的对日交流成果,重点研究日本教育创新体系和高校国际化办学理念与实践等;“山东省与东非地区交流合作研究中心”以学校在肯尼亚肯雅塔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为抓手,以外国语学院现有学术资源和学术成果为依托,借助学校综合学科资源优势和校内外高水平研究队伍,重点在我国与东非国家交流史文献研究、东非国家历史与文化研究、东非国家教育发展及中非教育合作研究、东非国家文学及非洲流散文学研究和齐鲁文化在东非国家外译与传播研究等方面,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库支持。

供稿审核人:周连勇

编辑:刘   阳

终审:巩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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