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10日 | 作者: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 李敏 |  点击数: |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及山东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公布了2022年—2024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国家对企业和个人的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扶持慈善事业发展。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群众团体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其中,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3年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次我校教育基金会获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学校基金会发展的关注度与参与度。

供稿审核人:赵湘轶

编辑:贾丙波

终审:巩   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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