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首批山东省绿色学校名单,我校获“山东省绿色学校”称号。
2021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省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办公室的统筹下,按照《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后勤管理处(后勤党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先后形成并上报了《山东师范大学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山东师范大学绿色学校创建自评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经创建评价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复核,我校达到绿色学校评价规范创建标准,获评首批山东省绿色学校。
多年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到2021年底,在精神文化、物质条件、行为管理等方面,率先达到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广大师生对学习生活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本次获评 “山东省绿色学校”,是山东师范大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夯实绿色发展理念,在推广绿色学校创建成果的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创建的新理念、新思路,逐步构建学校绿色教育体系和机制,让勤俭节约、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理念蔚然成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审核人:王洪松
编辑:刘 阳
终审:巩 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