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发文表彰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团委被授予“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校团委书记李梦遥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2017年,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学校共青团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服务学校大局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服务学生成长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五项行动”,以创新思维进一步拓阵地、树品牌、强发展,在思想引领、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与共青团改革等工作领域取得新突破。学校进入“挑战杯”全国发起高校行列,时隔十年再夺“挑战杯”国赛一等奖,第24次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荣获山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4个团支部荣获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1人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1人荣获第21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1人荣获“齐鲁最美青年”提名奖,1人荣获“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2人荣获“山东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称号,《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大众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学校共青团工作进行了报道。
山东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共青团系统重要的年度表彰,团省委根据本年度考核意见的指标要求,综合考核全省各地市、各高校团组织本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最终认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在2017年度的此项表彰工作中,全省共青团系统共有36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红旗团委”,31名同志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供稿审核人:张 萌
编辑:向玉贞
终审:昌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