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精神,依法开展学位工作,1月8日,山东师范大学举办学习贯彻《学位法》培训会,邀请法学院副院长吕芳作“《学位法》实施背景下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培训报告。副校长张茂聪出席培训会并讲话。培训会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宋强主持。
张茂聪在讲话中表示,学习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当下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核心任务之一,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以及各学院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学习和宣传《学位法》的工作,重点加强学习《学位法》中有关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学术复核、学位复核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升处理学位争议的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吕芳从《学位法》的立法目的、《学位法》的主要条款解读、学位授予的典型案例以及高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路径四个方面对《学位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会,与会人员对学位法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领会了学位法的精神内涵,也为后续进行学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实践指导。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部)长、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院、教务处、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部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
供稿审核人:宋 强
编辑:董广远
终审:巩 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