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一行送挂职青年教师返校并进行座谈交流。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郑元杰出席活动。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学校法学院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刘源表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在工作制度中,专门增加了选派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到省人大常委会交流锻炼的相关规定。山东师范大学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成立以来,多次承接省人大立法研究委托项目,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刘赫喆在挂职期间,全程深度参与了多个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为我省立法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提供了专业保障,工作表现优秀。希望以此为契机,搭建起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山东师范大学的合作共建,在立法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
郑元杰对刘源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近年来学校及法学院的建设发展情况。他表示,山东师范大学作为首批选派交流锻炼人员单位,选派青年教师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实践,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学校的信任和肯定,也是青年教师个人成长发展的宝贵经历,更是我校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交流合作、提升立法服务水平的重要契机。学校将始终秉承着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的理念,以开放研究的方式聚拢一批跨学科、高水平、宽领域的立法研究团队,推动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相结合,为山东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提供专业化的智力支持,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与会其他人员先后发言,就加强人才培养、提供立法咨询服务、承担立法委托项目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供稿审核人:王志强
编辑:董广远
终审:巩 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