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2日 | 作者: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点击数: |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位老师:

为积极配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学校安排,现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认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认领范围

2024年4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论文认领时间

7月1日至7月15日为教师认领及学院秘书初审阶段,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认真负责,协助本单位教师做好学术论文认领及论文审核工作,确保论文关键字段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7月16日至7月31日为学校管理员论文终审阶段。

三、论文认领方式

认领工作由论文作者中的第一教职工作者或通讯作者完成,其他作者无需认领。第一教职工作者或通讯作者认领成功后,其他作者可在“学校通过”列表中查看及导出。

访问山东师范大学主站,登录信息门户(https:// myehall.sdnu.edu.cn),点击“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进入“科研空间”-“我的成果”-“论文认领”,跳转至论文认领模块,完成如下操作:

1.论文数据确认 认领平台匹配到个人名下的论文,均显示在模块“未认领”列表下,需要确认数据准确性。

2.论文认领 对于确认无误的个人论文请点击“认领”,并完善论文信息,如非本人论文请点击“不是我的”。

3.数据审核 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认领论文后,由学院秘书初审,学校管理员进行终审;非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认领论文后,由学校管理员直接审核。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认领平台作为论文数据的权威数据源,具有完备的论文信息采集和补录功能。论文成果认领工作事关教学科研单位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请认领论文时务必保证论文基本信息及成员信息正确(尤其是作者类型、作者姓名、学/工号、作者单位、是否第一作者、是否通讯作者)。

2.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请教师务必认领且确保论文等级正确,学校非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老师自愿认领,认领时无需考虑论文等级,学院秘书及校级管理员无需审核论文等级。教师个人无法修改论文等级,若有问题请向学院秘书提出反馈并提交证明材料。

3.学生单独发表的署名山东师范大学的论文,由各学院秘书认领。作为各学院科研成果,只用于年终教学科研单位考核。

4.对于SCI和SSCI双收录的论文,请在认领时注意选择“学科门类”。按照科技类论文认定请选择“学科门类”为“科技”,按照社科类论文认定请选择“学科门类”为“社科”,认领平台根据“学科门类”将论文分别推送至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的学校管理员。

5.认领平台的审核逻辑为“谁认领,谁的单位审核”,论文审核单位默认为认领人单位,论文所属单位默认为第一教师作者单位,目前均已放开编辑权限,老师在认领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论文的归属单位和审核单位。

6.论文认领平台根据科研成果等级认定文件智能匹配论文等级,因部分论文同时收录于多个等级目录,平台会展示多个等级,请各学院秘书在审核时按照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并选择一个等级再进行提交。若论文等级需要修改,请提出反馈并上传证明材料,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无误后进行修改,请科研秘书修改论文等级时务必在“备注”中说明级别变化原因,比如“该论文收录于ESI学科引文量年度排名前2位期刊”。

7.SSCI论文,请先按照2022年度公布的分区情况进行认领,待本年度论文分区结果公布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校订审核,并确定论文等级。

8.前三个季度论文认领阶段,若“未认领”列表没有要认领的论文,请老师不要使用“补录论文”功能手动补录论文,以免造成数据重复,若年底第四季度认领时平台中仍未采集到已发表的论文,届时请老师再进行补录。

9.论文认领审核通过后,教师个人将无法修改,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请联系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管理员修改。

认领过程中,如遇技术性问题,请联系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协助解决,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86180371,15275168799。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编辑:刘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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