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08日 | 作者:党委宣传部 |  点击数: |

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2022年,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扛牢“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服务学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凝心聚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优评选表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学校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部门。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在职教职工。

(三)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在校学生。

(四)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在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的校内官方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各类新媒体平台。

(五)优秀校园新媒体作品:2022年度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出的图文、视频、小程序等作品。

二、申报条件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认真,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有效。

2.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设置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分管领导和学校宣传员、舆情信息员、网络网评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保障,定期开展宣传思想工作业务学习,为构建学校“大宣传、大思政、大文化和大安全”工作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规范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会议的管理,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重视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未发布过涉密和不良信息。

4.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新闻采访、选题策划、新闻线索挖掘工作等;积极发动本单位师生宣传并关注“山东教育发布APP”、学校新媒体等平台;在学校首页、新闻网、校报、官微,以及省级以上媒体,尤其是在18 家央媒刊发宣传报道。

5.无涉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严重违纪违法、重大事故等问题及较大负面舆情事件。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须为学校宣传员、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成员之一,或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指导教师。

2.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在网络舆情引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指导的新媒体平台在内容策划、形式创新、作用发挥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和较好成效。

3.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热爱宣传思想工作,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在学校首页、新闻网、校报、官微,省级以上媒体,尤其是18家央媒刊发宣传报道,为学校及本单位宣传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实绩突出。

4.无失实报道、新闻抄袭或严重工作失误等情况。

(三)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申报条件

1.参与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备核准。

2.在内容原创、采编、运营、推动媒介融合等方面效果好,为学校官媒及新媒体联盟作出较大贡献。

(四)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管理运营规范有序,无意识形态问题。

2.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功能,账号具有一定数量的粉丝基础,发布内容具有较大影响力,传播范围较广。

3.策划制作内容鲜活,形式新颖,保持适当更新频率,对学校官媒贡献度高,在学校新媒体联盟中发挥作用好。

(五)优秀校园新媒体作品申报条件

1.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真实、形式创新、制作精良。

2.作品时效性强,导向正确,传播效果好,被主流社会媒体或校级新媒体平台转载推送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填写报送相关材料;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由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推荐人选并上报材料,机关党委推荐人选为20人,直属单位党委推荐人选为10人,后勤党委推荐人选为3人,离退休党委推荐人选为1人,教学单位、附属单位每单位不超过2人;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优秀校园新媒体作品,由各单位推荐,校园新媒体创新之星各单位不超过2人;最具影响力校园新媒体、优秀校园新媒体作品每个类型限报1项。本单位官方新媒体平台数量超过3个的,可适当增加名额。

(二)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先优候选集体、个人和作品名单。

(三)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确定先优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15日(周三)17:00前拍照或者扫描发至xcb@sdnu.edu.cn。

联系人:张莹;联系电话:80693。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8日


编辑:张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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